按照《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市供字【2020】59号),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过市供销社“招采租”小组审议评分、党组会集体研究等程序,我社拟选聘得分最高的宇浩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
现将选聘结果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7日至11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姜超,3887253。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