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市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关于印发<芜湖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0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所占股权(折算后)比例≥20%的法人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经营管理团队,拥有与申报业务相关的基础和运营能力,能够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资质证照齐全。
(二)申报企业必须是规范的实体经济组织,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申报项目均纳入财政涉企项目信息系统管理。申报企业在填写涉企信息时,因错填、漏填、虚假信息、重复 申报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申报的,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应一致或有隶属关系。项目申报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五)申报项目企业信息必须录入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六)申报项目应为2020年8月底之前建成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为1-2年。重大项目分期建成,可分期申报,分期扶持。统一纳入供销社系统项目库管理。
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管理办法》规定。
二、专项资金支持内容、范围与方式
见《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分别向所属供销社提出申请。
(二)申报的项目经所属供销社和财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先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市供销社,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月25日。
(三)市供销社对电子文档审核合格后,通知相关县(市)供销社及市属企业上报市供销社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内容详见《管理办法》规定。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0月12日。
(四)根据项目专家评审和财政部门要求,项目单位应当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自开工建设至项目建成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新网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各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认真落实,严肃纪律,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地要按照“夯实基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项目管控”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各级责任制。各级供销社应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实地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市供销社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扶持项目。
(三)明示项目风险。各县(市)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和财政局要严格项目申报条件,县(市)供销社理事会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县(市)供销社监事会要履行项目监督职责,切实把有发展前景、有示范带动、有较强竞争力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项目推荐上来,有效促进各地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再上新台阶。对上年度“新网工程”项目评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报市级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和支持。
联系人:市供销社 陶颖 联系电话:3887250
特此通知。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