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16:13信息来源: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阅读次数:编辑:章哲 字体:【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和范围,芜湖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联合印发了《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4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度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有关企业根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基层组织单位做好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0月1日后至2022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基层供销社、完成升级改造的薄弱基层供销社。

二、申报条件

1、新建基层供销社和改造薄弱基层供销社必须县级供销社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2、改造后的基层供销社,要满足“六有”条件,即: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两项及以上经营服务项目(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服务、农副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销售、农村物流、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公益服务等);有农民社员40人以上;有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所有申报的基层供销社需纳入供销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4、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

5、当年已享受“新网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再申报基层组织专项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新建基层供销社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内部管理制度;章程(社员或股东签章);图片资料等。

2、申报改造薄弱基层社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农民社员40人的证明材料;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图片;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基层社改造情况说明(含改造后可持续发展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含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章程(社员或股东签章);改造图片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供销社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照《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严把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可靠的一律不予受理。

2、2022年度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党建引领”的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优先向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推进村、红色村倾斜。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8日。同时向市供销社报送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

六、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附表

详见《管理办法。电子文档详见芜湖市供销社网站,相关表格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晨曦。电话:3881695,15255385223。

特此通知。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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