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15:05信息来源: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质量和范围,芜湖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联合印发了《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4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请各县市区供销社,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基层组织单位做好2023年度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71日后至2023630日前成立的基层供销社、完成升级改造的薄弱基层供销社;202171后至2023630日前成立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党建引领村社共建”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社

二、申报条件

(一)新建、改造基层供销社

1.新建基层供销社和改造薄弱基层供销社必须有县级供销社、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2.改造后的基层供销社,要满足“六有”条件即: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有两项及以上经营服务项目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服务、农副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销售、农村物流、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公益服务等);农民社员40人以上有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3.所有申报的基层供销社需纳入供销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4.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

5.当年已享受“新网工程”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再申报基层组织专项资金。不与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社重复申报。

(二)新建农合联

1.由县级供销社发起成立,在民政系统注册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供销社,成员数至少30个。

2.围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已开展系列活动,成效明显。

3.所有申报的农合联需纳入供销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4.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

5.已享受基层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三)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社

1.股权架构清晰。系统入库基层供销社,章程内容完善,理事、监事职责明确县级供销社、村集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必须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且均不低于10%。基层社股份有资金实缴或实物实缴

2.财务管理规范。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设置统一会计账目,真实全面反映基层供销社出资入股、经济活动、收支盈余等财务活动,可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为正;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大额资金支出手续齐全。

3.产业效果显著。服务功能齐全,从事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等,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社会形象良好,推广并规范使用供销社标识,得到村集体和社员广泛支持,无负面影响。可持续发展,产业论证充分,积极探索电商、网络直播等多元化服务、销售模式,持续扩大服务和销售渠道。

4.助农增收明显。2022年度收入20万元以上,收益2万元以上,为村集体(农民)增收或减少成本1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新建基层供销社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社员或股东签章);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内部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等图片资料等。

2.申报改造薄弱基层社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社员或股东签章);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农民社员40人的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含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县级供销社出具的基层社改造情况的报告(含改造后可持续发展能力);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图片、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改造图片等图片资料等。

3.申报农合联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简介;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章程(成员签章);农合联(代表)大会成立材料、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内部管理制度、30个以上成员的证明材料;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纳入统计直报平台统计表;农合联开展活动情况的材料;固定服务场所等图片资料等。

4.申报高质量发展基层供销社补助资金的单位须提供: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社员或股东签章);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农民社员40人的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含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机制);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县级供销社出具的基层社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资产负债表、财务审计报告;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图片、使用供销社标识图片等图片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县级社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照《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严把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可靠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出现反映负责人和管理层违纪违法问题和信访问题属实的,发生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破坏、损害成员利益、非法金融活动等严重事件的取消申报资格。

2.2023年度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党建引领”的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优先向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推进村、红色村,获得五星、四星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所在村倾斜。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3714日,同时向市供销社报送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

六、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附表

《管理办法》电子文档详见芜湖市供销社网站,相关表格请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晨曦,3881695838280201@qq.com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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