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社联动强基赋能”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并做大做强“双社”联动基层供销社,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发展,形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合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研究制定了《“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推进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0月10日
“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
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社”联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统领,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线,推动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实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发展乡村产业的机制和模式,加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把党建放在重要位置,发挥县、镇、村三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采取村社联建、区域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双社”联动基层社党组织。将“双社”联动工作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工作整体联动,实现“三位一体”信用合作和信用村建设双提升。
坚持为农服务。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双社”联动发展的根本,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全面提升“双社”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致富。
坚持联合合作。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自优势,开展股权、业务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现涉农资源集成共享,共同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层实际,因社施策、分类推进、典型带动,推动“双社”联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同时,鼓励各地大胆实践,创新发展形式和路径。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协调更多技术要素市场资源、汇聚更多专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2024年,在扩大现有基层社基础上,重点推进10个以上行政村“双社”联动的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并进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库;2025年,进一步扩大范围,累计推动20个以上行政村“双社”联动的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并进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库,探索试点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通过发挥“双社”联动工作“试验田”,推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双社”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实现“双社”联动高质量发展基层社所在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有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重点任务
(一)共建服务平台。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联合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强村公司、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养业大户、小农户等参与,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联合组建或改造成为新型基层社,推动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新型基层社实行公司化运营、按股分红,支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兼任新型基层社负责人,鼓励县级供销社将分红再次投入新型基层社。
(二)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服务优势,延伸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推广、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全产业链和全程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运输配送等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等社区综合服务。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两废”回收、主动参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拓展农村绿色生态服务。
(三)培育产业项目。立足当地特色,整合资源,共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粮食收储烘干中心、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自主经营或者与基层社联合开发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场、水面、“四荒地”、宅基地、扶贫车间等集体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深化“三位一体”合作。探索“双社”与金融机构协同合作,解决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双社”平台,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推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和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
(五)完善利益联结。按照参与、共享的原则,新型基层社积极融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联合专业合作社、“庭院经济”、家庭农场、种植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通过按股分红、按劳取酬、固定租金、托管服务、按交易额返利等方式,开展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工资报酬和利益分配关系,增强获得感。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底前,开展调查调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各县级供销合作社与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充分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报市供销社。
(二)重点推进。2024年12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推进工作,加强对“双社”联动基层社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并不断完善提升。
(三)巩固提升。2025年12月底前,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推动“双社”联动基层社走深走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稳妥顺利推进。市供销社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典型互动等组织工作,及时总结提升。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从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融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深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合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开展“双社”联动工作作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统筹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级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现有政策,把开展“双社”联动的基层社作为有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重要实施主体,对村社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利用上级资金、人才、经营、信息等方面政策优势,联合“双社”共建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综合体等,提升“双社”服务功能。市供销社将开展“双社”联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各基层社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三)加强人才培育。各县级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重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双社”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加大人才培育、引进的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引导返乡人员、经济能人、经纪人、种养能手、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双社”经营管理,为“双社”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县级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双社”联动发展督导调度机制,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督查。市供销社将“双社”联动工作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定期开展工作情况督查。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